”斩氏点点头,望着裘千喜的背影,心中五味杂陈,柴烈曾经是多么爷们,自从娶了东城小娇美,就象变了个人:嗓门不再粗粗,象刀劈出来一样,而是捏着嗓子说话,红颜冶炼成了祸水,把个钢性男人,硬生生揉搓成了面团,有时帮里有事,呼之不来,有些远差,现在渐渐交给了毛不平,毛早年间属于无名这辈,入帮较早,一十三岁,精细如猴,继承的是他老子的体钵,毛不平借势发力,逐渐取代了柴烈,柴虽然还在位置上,由于不多做事,不做大事,权力有些偏移,毛不平的风生水起,也就顺应潮流。
柴烈因为爬屋檐下烘柿子,秋冷秋寒的日子,一脚蹬空,伴随着‘啊-----’一声惨叫,从半高空掉了下来,房子虽不高,也不至于丢命,可是艺高人容易胆大,仰仗着身手不错,在空中翻筋斗云跟头,挓挲的手脚,被密密的丝瓜藤缠上,手脚失空,跌落在一堆乱木上,把男人最值钱的东西,穿坏了,就是乱木上一个枝杈惹的祸,其残状可想而知。为了几个软柿子,惨成这样,得不偿失,那个悔,肠子都绿了,命虽保住了,样子丑陋不讲,还没有了作用,女人四十岁不到,城里生活,不用风抽日晒,日月滋养,那点男女乐趣没了,女人再美,也是摆设,不安份就从这条小小缝隙中,滋生出来,俗语虽糙,话不端理正:男人要磨,日子味寡,闲闲生事,小娇美这种龙泽水喂养、放在唇边吻出来的女人,就外放,滋味悠长,一开始偷偷摸摸偷窃男人,有过经验,知道什么样男人外强中甘,了解什么男人,她要的不是装门面、养的男人。
经常穿街走巷,在熟知的人间游走,偶一日,胡海这个短命鬼,胡子邋碴,酒后一摇三晃走过巷子,赤裸着光洁的上身,撞在小娇美身上,两个人错愕一望,她嗅着熏天酒气,哆嗦着想吐,他闻着花一样浓烈的花香肉香,抹了一下朦胧的醉眼,象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晃瞎了他一双狗眼,惊艳了他的灵魂,象激越的音符,纵情在键上跳越,那一刹那间,天地忽悠旋转,从皮肉到灵魂缝隙大开,如正在提起闸门下恣肆激流,欢呼雀跃:打着漩涡的祸水,那咆哮之声,激越人的灵魂,天地之美,万物钟灵毓秀间孕育出的尤物,比酒芳香,比玉液甘冽,眼直了,心木了,人死般僵硬,呼吸出现短路,伸出狗一样贪婪的鲜红的长舌头,象舔吸咂吻那张脸,涎水已滴答,象小雨滴答。
“干啥嘞,死胖子!”小娇美跺他一脚,女人之所以这样,纯粹是为了壮胆。
男人不动,不叫,象死肉,踹不出声响。
女人既失望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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