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马上出鞘饮血。”
“奴婢也要跟随殿下!”小翠赶紧说道。
“没问题,我说过了咱们一起去!”
“我这就给赵无敌送信,让他派军队前来支援!”雷鹰说干就干。
李烨伸手阻止他:“没这个必要!
他率领十多万军队面对敌人五十万大军,已经非常艰难了。
要是再分走他的军队,更加不是敌人对手。”
“可是我们没有好的战马,一旦敌军回防,我们根本无法逃脱!”雷鹰十分震惊,想不明白李烨为何做出这样的决定。
孤军深入,又在敌人的地盘上作战。
必须得用最好的装备和战马,才能日行千里,把敌人甩在身后。
就算是遇到危险也能够靠着速度迅速逃离。
屯子里的马也不少,平时用来拉车骑乘完全没有问题。
但用来打仗实在是弱了一些。
李烨笑着说道:“就用我们屯子里拉车骑乘的马就行。
咱们对付的又不是正规军,尤其是直接发动偷袭。
一路抢过去更换成好马。”
雷战激动地一拍巴掌:“对呀,这个办法好。
那里都是普通的牧民,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
发动一轮偷袭就可以抢来很多好马。
咱们只要不放走任何一个人,就能保住秘密,其他部落也不会得到消息。
就这么一路杀过去,把敌人全部都杀光。”
“殿下说的有道理,我这就去准备!”雷鹰说完立刻去召集人手。
只要是学骑马速度快的人,都会进入雷鹰的旗下。
从这些人中挑选适合做斥候的人。
这些人的骑术极为精良,是很好的骑兵预备队。
用这些人组成偷袭的新军,绝对可以胜任。
仅仅只用了一个时辰,就已经把所有的兵力挑选好。
每个人一匹马,全副武装起来。
李烨站在军队的面前,对他们大声问道:“敌军到处洗劫我们百姓,所到之处将所有百姓全部杀死。
本皇子打算带人杀入草原,以牙还牙,为死去的百姓报仇。
但是这一去有可能会遇到极大危险。
如果进展不顺利有可能只有少数人才能回来,甚至有可能全军覆没。
就问你们怕不怕?还愿不愿意跟本皇子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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