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往居士家去;或往余寺,或者是到其它的寺庙去。去干什么呢?奉施饮食及衣服等诸资生具,来供养我们饮食、衣服,还有滋养生命的种种器具。
菩萨依止憍心慢心,对这个居士或者是怀嫌恨,就是你看不起对方;或者是怀着恚恼,这个居士可能曾经对菩萨有所侵犯,所以菩萨对他有瞋恼之心。依止憍慢所引生的嫌弃跟瞋恼,就不到这个居士的地方、或者余寺的地方接受供养,这样子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就犯到菩萨的戒法。
壬二、明不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如果我们今天不到居士家应供,只是因为一时的懒惰懈怠,就是你懒得出门;或者是忘念无记,你本来答应他的,后来一时忘掉了;所以「不至其所,不受所请」,这样子是非染违犯,虽然也犯到了菩萨戒,但是这个是轻的突吉罗罪,责心忏就可以了。
这条戒佛陀的制意,在古德开示当中说:我们不往应供,这当中有弃舍众生的意思,就是你乖违了菩萨摄受众生的心情、乖违了菩萨摄受众生的心情。菩萨的修行法门跟声闻法门有很大的地方不同,后面会讲到。
就是说声闻法是以出离为体,所以他的内心是安住在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声闻人对于众生没有期待,你是不是得度、你是不是进步,他内心当中没有任何的期待,所以他对你没有希望,他也就拒绝一切人事的往来;菩萨以大悲心为自体,他安住在多事、多业、多希望住,他对众生有所期待,希望他能够进步。你要能够摄受众生,当然就会有一些必要的人事往来,而这样的人事往来现前的时候,你依止憍慢心断然的拒绝,这样子就有弃舍众生的意思,你当初在三宝面前曾经很认真的发愿「众生无边誓愿度」,你这样的行为刚好违背了你当初的誓愿,所以就佛陀制立这条戒,就是你弃舍了众生。
辛二、明无违犯相
看开缘的情况:
无违犯者:或有疾病;或无气力;或心狂乱;或处悬远;或道有怖;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余先请;或为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或为引摄未曾有义;或为所闻法义无退;如为所闻法义无退,论义决择,当知亦尔;或复知彼怀损恼心,诈来延请;或为护他多嫌恨心;或护僧制:不至其所,不受所请,皆无违犯。
以下有十四条是开缘的:
(1)「或有疾病」,你身体有病,所以不适合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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