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过了停在那座民营煤矿路边的白色越野车,那台车打着左侧单闪。
“换衣服。”坐在后座中间的霍直说了上车以来的第一句话。
简思叶更是配合得当,连话都没说,一指副驾驶位上那个条格图案的整理袋,继续全神贯注地开车……
紧挨右车门坐着的老疙瘩伸手拽过整理袋,三个人开始动作起来,把身上所有带着囚犯标志的东西都脱掉,套上简思叶按霍直身材购买的保暖毛裤、西裤、羽绒服、棉皮鞋,还有棉手套和滑冰帽。穿戴整齐之后,换下的囚服棉袄、棉裤、休闲装都塞进整理袋,车速稍稍放慢,老疙瘩抠开车门,一扬手,鼓鼓的整理袋飞进了树丛。
人靠衣衫马靠鞍,三个人穿了太久的囚服,虽然囚服也是布料缝制的,但那种“斑马杠”会带给人无形的束缚感,令人时时刻刻都觉得自己被捆绑着,从未松开过。换上崭新的便服,三个大汉立马精神抖擞,仿佛从地狱一下蹿回了人间。
在紧张驾驶的同时,简思叶禁不住忙里偷闲,从后视镜痴痴地盯了几眼英俊的霍直。经久不见,没想到苦难竟然把这个男人打磨得那么帅,浑身都散发着雄性阳刚的味道。也许这就是英雄该有的样子,迷掉女人魂魄的魅力就是从这种英雄气概之中产生的。无须注解、无须诠释、是个女人都能识别这种魅力,只须拿眼一搭,一切尽在不言中。
山路崎岖,半个小时后,马自达驶出山路,拐上通往附近县城的国道。
这时,简思叶把车速又提高了一些。这也是霍直提前在电话中交待的,她的任务就是把霍直三人送到可以找到出租车的县城,然后驾车返回春江城,消除一切“做案”痕迹。
前面的县城正是煤河市的反方向,这是霍直逃跑路线的第一步,他想找到一个能藏身的地方之后再做打算,因为毕竟还有两个人跟着自己,怎么也得有个长久的生存方案。再者,他知道囚犯越狱是大案,甚至比杀人放火都严重。逃犯不抓捕归案是会引起公众恐慌的,政府必然加大力度追踪。这种情况下,除了至亲,没有人可信,包括手眼通天的翁兆刚。
虽然一切都表明翁兆刚欣赏自己的人品和才华,绝对不会害自己。但霍直内心深处那根敌对的神经还是做出了本能反应,凡事都往最坏的方面想,他首先把翁兆刚的举动形成一个假设,万一当初在刺杀现场翁兆刚没机会产除自己,但又觉得自己的存在是眼中钉、肉中刺,不除不安心,那么,翁兆刚就会设计陷害自己。万一他帮助自己的一切都是假的呢?都是为了促成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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