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逊·格兰特·菲斯克那个通缉犯。
圣·威尔逊·格兰特·菲斯克先生是加拿大人,是枢机主教亚丁斯红衣大主教的养子,同时还是纽约的枢机主教继任者之一。
拥有加拿大和美国双重国籍,在纽约投资超过了一亿美元,刚拿到纽约友好荣誉市民的头衔,你们居然敢这样对待一位绅士。
一位天主教的信徒。
一位纽约友好荣誉市民。
我看市议会在上个月发起的缩减纽约警察分局开支的议程果然是对的,你们的权力简直要比胡佛还要大。
是不是就是美利坚的总统在这里,你们也是想抓就抓,想放就放。
你们把司法权放到哪里去?
这里是你们的一言堂吗?
该死的白痴,赶紧把我的老板放开。
不然的话,下个月你们就等着喝西北风吧!”麦德伦一边说着一边从车里掏出了文件,像是炫耀一般,把那一张张纸拍在了自己昂贵的奔驰车玻璃上。
乔治·史黛西冷冷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马克·默多克的证据他看完了。
逻辑缜密,毫无纰漏可言。
他可以确定这个人就是菲斯克。
既然如此,他也懒得再听这个律师说什么。
先一起抓回去再说。
但就在此时,人群里又走出来了两三个人。
他们的手上都拿着电话,看上去像是不久之前还在打电话。
警察想要拦住他们,可是一听到他们报出来的身份,却又不敢去拦他们了。
因为,这三个人有两个是市议会的议员。
另外一个却是纽约市总检察长。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这张逮捕菲斯克的逮捕令就是他签发的。
三人走了过来。
他们都不是聋子,自然从麦德伦刚刚大呼小叫的过程中知道了事情的经过,而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接到了来自于某一个人的电话。
纽约市总检察长是一个看上去有五十几岁的中年人,头发都有一些花白了,他的胸口也别着一个和菲斯克一样的徽章,而他只有十几岁的女儿也正站在不远处的人群之中,眼巴巴的看着这边。
看到了他的到来。
乔治局长眉头一皱。
在他的靠山市长没有倒下之前。
他谁都不用理睬。
但是现在却不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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