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有几分睥睨天下的气质。
尤其是左右亲兵给他披上银甲,戴上红翎头盔,再绑上红色的披风,更显得他英气逼人,魁梧的身形也天然就显出勇猛气质。
不过此时县尉田楷却走了出来,眉头紧皱面有忧色。
“伯圭,贼兵聚众千人,却也不算少了,只以八百之兵匆匆讨伐是否有些草率了?
我看不如暂且等等,或者与周边几县商量之后合力讨之,或者从附近世家豪族借些兵来,届时再做征伐,可保万无一失。”
公孙瓒闻言,却不以为意,田楷所说固然稳妥,但在他看来只是杞人忧天。
燕赵之地多猛士,幽州这地方相邻者莫不是虎狼之辈,其自身的兵员素质本就强悍,若不是如此,当初幽州黄巾也不至于那么快就被扑灭了。
说到底,他根本就是看不起黄巾这种聚啸之贼的。
官兵往往只需要摆出阵型冲锋个几次,就能把黄巾整个冲垮,然后就会出现溃逃的连锁反应,这些乌合之众根本不堪一击。
“若是对付区区一千贼兵,某还要合他人之兵,那才是天大的笑话,传出去的话我公孙瓒岂不是要让人羞红了脸!”
公孙瓒哈哈一笑,语气中的自信,仿佛要剿的不是一千个人,而是一千头羊。
田楷闻言也只能摇头一笑,其实他也不是真的觉得很危险,只不过是求个万无一失罢了。
别说公孙瓒自信了,田楷对他一样具备信心,毕竟公孙瓒本就是以悍勇出名,而涿县县卒又精于训练,再怎么样也不至于打不过黄巾。
说到底,无论是公孙瓒还是他,都觉得黄巾都不过是土鸡瓦犬罢了。
“如此,田楷便静待伯圭讨贼佳音!”
“哈哈,某去也,你看好县城便是。”
公孙瓒翻身上马,日光洒落让他银甲粼粼,北风拂过让他披风卷动,他一挥手,八百县卒便整军出发。
此情此景,正是大丈夫当行之事,意气风发是也!
他大笑一声,便双腿一夹马腹,率领着士兵们浩浩荡荡从城门出发,便向着南处行去。
三十里的距离并不算远,若是行军快速的话,不到两个时辰便可抵达。
公孙瓒倒也不急不忙,此番出兵讨贼可不仅仅只是看上那点功劳,若是能让贼人把庄园祸害一遍,自己还正好可以做最后的黄雀。
一户豪强之家的财富也足够令人眼红了,家主若是不死,自己最后怎么好笑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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