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听得无比清晰。
语毕,只见一阵狂风袭来,将地上的落叶激的漫天飞舞。
雄风过后,只见白清兰和陌风站在众人面前。
白清兰上前几步,他对着谢玉松行了一礼,“杨安辰之女白清兰见过小师叔!”
谢玉松对着白清兰仔细打量一番,才问道:“你就是师兄的女儿,白清兰?”
白清兰轻笑一声,“正是!”
谢玉松微微点头,“我知道你,也常听师傅提起你。那你今日前来,不会也是因为御王的事吧?”
白清兰直言不讳,“正是!”
谢玉松一脸冷漠,“我不会帮御王!”
白清兰反问道:“难不成是因为御王是朝廷的人,所以你不帮他?又或者是因为朝堂多年的重农抑商,师叔对此,心中积怨已深?”
谢玉松也不隐瞒,“两者皆是吧。”
白清兰笑意加深,“你之前与御王接触过,您对御王印象如何?评价如何?”
“你什么意思?”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御王出生贵族,身上留的是皇室的血,而他的为人,你我皆知,他胸襟宽广,有雄才大略,有勇有谋,文武双全,又懂得蛰伏,伺机而动。他这样的人,是个做皇帝的料,也是最好的伯乐。师叔,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难道您不想跟随他大鹏展翅,飞上九天,一展你心中多年不得志的抱负吗?”
谢玉松嗤笑一声,“这天下的贤才多的是,你何以见得他就一定可以做皇帝?况且兴朝还没亡呢,兴国的二皇子和弈王,谁都不是省油的灯。”
“天下已乱,兴朝积弊已久,大势已去,迟早会自取灭亡。师叔,不破不立,破而后立,大破大立,晓喻新生。兴朝君王昏庸无道,早已不得人心。只有改朝换代,建立新的王朝才能还天下百姓一个太平。而御王就是可以打破这个朝代所有平静,将盛世变乱世,能以旧换新,让兴国改朝换代的人。”白清兰轻叹,“不错,这天下有能有才之人多如繁星,可他们都将只会是谋士或有将帅之才。昔年,御王曾对我说,为君者,一思天下苦,二思社稷危,三思宗庙弃,四思社稷贫,五思士民疾,六思官吏独,七思诸侯异,八思子孙负,九思贤良少,十思天下老。御王年纪轻轻,便有这样的觉悟再加上他又是皇室的血脉,他就已经成功了一半。师叔,他之前在战场上没有立下赫赫战功,是因为他无权无势,只能隐忍,如今他羽翼已丰,有谋士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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