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记得先来和我们打声招呼,以免我们起了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至于今晚,我还是希望你能够留下,让我可以尽东道主的本分。”
说完,他微笑着双手下压,所有的狼人跟着坐下。
“既然今天有客人在场,我们就不聊那些过于严肃的事,免得失去今夜聚乐的雅兴。”
欧庇罗斯的意见得到一致的赞同。
林德父女也半推半就地原谅了克雷顿,重新把他当做一个贵客来看待。
尽管看着还年轻,但欧庇罗斯处事的手段却相当娴熟,而此刻的招待,更是让克雷顿察觉到自己好像身处一个地上铺着红毯,宾客之间礼尚往来的上流社会聚会,而非是一个阴森的狼巢。
不过,这里毕竟不是真正的宴会,所以没有乐师和歌手献艺,想要娱乐,非人的存在也只能在这里闲聊或厮斗而已。
而且狼人的“严肃”和人类的“严肃”不太一样。它们的不严肃,恰恰是聊起那些带血的“生意”。
既是工作,也是兴趣。
依照身份的高低,职责的不同,他们依次抒发己见,聊起自以为有趣而实则血腥的东西,气氛开始热络起来。
而有意思的是,他们的语言中会混合着一声声低沉的吼叫,而这些吼叫没有让声音环境变得繁复刺耳,反而让交叠的声音如同打结的绳索被解开。
这么多个狼人在同时说话、大笑,厅堂里回声阵阵,但要听者分辨谁在说什么,那是一点儿也不含糊。
这显然是律令的功效。
克雷顿就听着一个看起来最受欢迎的狼人说话。
“我上一个雇主是商人,他被他的生意合伙人陷害,因此身陷牢狱,刑期足足有三十年。我的第一个任务是救他出来,你们猜我怎么做?”
“买通警察,让他们放他出来?”
“我哪可能花自己的钱?嘿,让我告诉你们吧,我犯了点小罪,让那些警察把我也关进监狱。接着,我吩咐我的雇主,让他提前几天受伤,所有人都知道他伤口的位置。之后,我挑了一天夜晚,杀死了好几个犯人,杀死他们时,我在一个体型与我雇主相近的人身上制造了同样的伤口,又把他的头切下来,最后,再破坏门锁,唤醒所有犯人逃走,伪装成一次暴动。”
“哈,聪明!这样一来,那些警察就会以为你的雇主已经死了,不去调查他的去向。”
“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可谁想到那些警察根本没调查这件事。他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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