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穆遗书》十分重视选兵,开篇第一句话就是“兵之贵选。”
认为选兵“其法惟在精”,反对选用“城市游滑之人”,“奸巧之人”,主张用“乡野老实之人”。
当然,所选士兵能做到“精神力貌兼收”,当然更好。
战争时期,其实没那么多讲究,岳飞早期征召的士兵,素质也大多是良莠不齐。
直到他对金人作战,连战连捷,地位稳固以后,方才着手练一支精兵。
岳飞认为“士卒贵精而不贵多”,在他汰掉大半老弱残兵以后,仅得千余人。这些人就是后来名震天下的“背嵬军”的雏形。
因此,方浩想要练一支精兵,就得先从“选兵”着手。
就这样,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方浩的日子,过得紧张而充实。有了朝廷大义和财力支持,选兵并非难事。
只是这整个过程中,方浩下意识的将选练的士卒,与大江盟的帮众,有意区分开来。
他太清楚江湖斗殴与战阵厮杀的不同了。如果说江湖斗殴更多依靠的是个人勇武,神功绝学。
战阵厮杀靠的则是重复的操练,严明的纪律,很可惜,大多数江湖中人,做不到这一点。
对选练出来的新兵,方浩采取《武穆遗书》中的“养兵练兵”之法操练。
“设使平日所习之号令营艺,都是照临阵一般,及至临阵,就以平日所习者用之,则于操一日,必有一日之效,一件熟,便得一件之利。”
要求手下将士“耳只听金鼓,眼只看旗帜”,“大家共作一个眼,共作一個耳,共作一个心。”
当然,方浩也非常清楚,这般操练出来的新兵,技艺再高超,也都是花架子,因为他们没有见过血。
岳飞也在《武穆遗书》中感慨,训练毕竟与实战有所差别,平日里十分武艺,临战时如用得五分,实属不易。
只是实战这种事情,急不来,如今南宋朝廷已经再次向金人议和,称臣纳贡。此时并非开启战端的最佳时机。
不过,方浩也在这段时间与将士们同吃同住,同甘共苦的操练中,发现自己的统兵能力,貌似一般。
究其缘由,盖因方浩本质上还是一个江湖武人。
他已经习惯了高来高往,快意恩仇。让他冲锋陷阵,斩将夺旗还好,让他坐镇后方,统筹指挥,方浩总有一种难言的拘束感。
“我需要一个能独当一面的将领,为我统兵作战。”
方浩脑中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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