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在城外租下的一个小庄园歇息。青云生物钟发作,一倒在床上就睡死过去,直接睡到日上三竿,醒过来时吓了一跳,以为耽误了大家的时间,谁知吃午饭(早饭?)时,才知道原来乔致和进城去处理公务了。他要离任很长一段时间,目前还不知道会不会有后任来接手,需得把所有事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的,免得他一走就出了岔子。
目前锦城府要比锦东府安全得多,除了环境很陌生外,青云倒没被限制人身自由。只是她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索性一直待在那小庄园里,连院子也不出,自然也不会知道这座城市是什么模样。乔致和晚饭前来过一趟,嘱咐了几句话,又说他明日清晨就会正式启程了,让大家好好休息,积攒体力。
青云自问体力还算充足,从明天开始,大家也会恢复白天赶路、夜晚休息的正常作息时间,只是快马跑了一晚上,比那天送信时还要辛苦些,大腿内侧因为有特制马裤的缘故,不过稍稍有些发红,但手心却已经磨破皮了——被缰绳勒的,手背也被寒风吹得发红,手指曾几度僵硬,她不得不临时掏出手帕来包着自己的手,再抓缰绳。可见,她的骑术虽然还算过得去,但不得不承认,跟多年的老手相比,她还嫩得很。
本来她只想向曹玦明讨些药来擦擦伤口就算了,但曹玦明看着她双手的悲惨模样,却有些心疼,索性把自己的手套贡献出来:“你明儿就戴我这个吧,虽是旧的,但还算好使。不然你再磨上一日,怕是连缰绳都抓不住,要从马上掉下来。”
青云看了看他手中的手套,原来是用小羊皮做的,柔软耐磨,还能防风,虽然边缘稍稍有些磨损,看起来有年头了,但做工极佳,分明是件上品。她犹豫了一下:“我戴了你的手套,你怎么办?”
曹玦明笑了笑,举起自己的双手:“我这皮粗肉厚的,不戴手套也没啥。”
青云不乐意了,将手套塞了回去:“你拿着吧,我问这庄园里侍候的人,看有没有布碎、皮子啥的,赶工做一对。还有大半天功夫呢,我就不信我做不出来!一会儿你借我这个做做模子。”
曹玦明想了想,又笑着将手套递回给她:“拿去做模子吧,若是做出来了,就让我戴了试试,你戴我这个。”见青云还要拒绝,他就板起脸道:“难不成你觉得我这个是旧的,就嫌弃它?你亲自做的手套,想必做工不会太差吧?”
青云顿了顿,抿嘴笑着将手套揣了起来,冲他眨了眨眼:“那行,就这么说定了!我戴你用过的旧手套,你戴我做的新手套,这才有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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