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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人?”他眼尾一扫摇光,问。不重要的,琉璃不会往他面前带。
“我弟弟。”已经决定不隐瞒,就很坦然,“霍家惟一的血脉,霍家军少主,霍摇光。”
萧十一吸了口冷气。
果然千算万算,也不可能事事尽在掌握。不过很快,他就露出幸灾乐祸的笑意。
“可了不得,我那皇叔若听说霍家还有根,只怕要气得背过气去。他若直接龙驭宾天,大家就都省事了。小琉璃,你还藏着这样的大杀器呢。”
摇光略略蹙眉,很不喜欢临山郡王对姐姐的态度,听起来像调戏,细琢磨却亲昵。雄性动物天生有领地意识,姐姐在没嫁到好姐夫前,归他保护。正所谓出嫁从夫,在家从父,无父从兄……呃,从弟呀。
姐姐,将来不是要嫁给水大哥吗?他挺喜欢水大哥的。但这位郡王哪里来的?居然敢比他长得还漂亮!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况且,从前听村里的老人说过,漂亮男人没有好东西。当然啦,他是惟一的例外。
想着,就上前一步,挡在琉璃面前。其实,是挡住临山郡王的目光,笑得白兔般可爱,眼神却鹰隼般锐利,“这位大伯,好不好称呼我姐姐为水小姐呢?听闻东京都物宝天化,人文俊秀,特别守礼来着。”
萧十一眼睛眯起来:大伯?!
琉璃面对萧十一时,其实总是有些微微的紧张,可此时听到摇光的话,差点就笑出来。
萧十一智似妖鬼,相貌俊美无双,身为富可敌国的大赵第一富豪,出身又高贵,简直堪称完美的男人。但与他贴近了。就会发现他有很多幼稚的缺点,比如:自恋。
这样说,大约程度还不够,他是超级自恋的大水仙,只看他精致的服饰就知道了,哪怕是散漫的打扮,也要散漫得有范儿,偶尔脏兮兮的,却必得脏得有型。
他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万人迷,他也确实是万人迷。可他在她这儿踢了铁板就算了,居然被一个十一岁的小正太称为大伯?!他那傲骄的心肯定深受打击。而且吧这人,在大事上是有大智慧的,取舍权衡,能壮士断腕。可在小事上,那是睚眦必报,小气巴拉。
不过,琉璃实在低估了萧十一的脸皮厚道和妖孽程度。就见怒气在他脸上一闪而过后,他的手臂像会拐弯似的。越过摇光的肩膀,轻拍在琉璃的头上,“那,小侄女。要不要本郡王跟这个小矮子说一声,你和本郡王到底要用什么态度相处才合适?”
“你说什么?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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