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埃德就这样跟着老师在爱普莉城修行剑术之余,也努力学习冒险者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早起练剑、中午和几位前辈一起用餐、下午读书、晚上按时就寝。
整体来说,很简单的生活日程,说是无趣也不无为过;可是与在家时的拘谨氛围相比,埃德认为这样的生活还算无拘无束,很是自由自在。
……或许是因为他担心小儿子会变得跟二儿子一个样?
瑞文家族的亲友乃至左邻右舍都知道,道格拉斯.瑞文的次子自打去圣教会当了见习祭司就跟人丢了似的,一年到头回家的次数根本数不满一只手,若非家书每周都会寄来至少一封,做家长的真以为儿子出去闯荡把自己搞丢了。
而那一封封家书每次都是洋洋洒洒、文情并茂的写满将近五张羊皮纸,有时甚至更多。
埃德曾看过管家爷爷小心翼翼捧着二哥寄来的家书,生怕一个不小心弄破它,毕竟那个小小的信封总是撑得鼓鼓的,看上去就像来他家参加舞会的那些叔伯穿着正装也掩饰不了的大肚腩。
闲话到此为止,总而言之,这样“快乐”的日子还没满三个月,埃德姐姐的蜜月期才刚过完呢,他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那年的九月不知为何特别的炎热,尤以那一日的阳光更为刺眼,抬眼望去,炫白的云与亮蓝的天仿佛融为一体……而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那天他刚好一时兴起不坐自家高档马车,而是自己搭公共马车回爱普莉城,谁知狭小的车厢完全不透气,车上乘客坐得满满,几乎密不透风。
埃德觉得自己宛若置身在烤箱之中,被热气团团包裹,萨芙特到爱普莉只有半个多小时的路程,他却差点热死在半路上,印象相当深刻。
在爱普莉城的马车搭乘站下车时,整个人就像是刚从热水里面捞出来似的大汗淋漓。
“下次还是搭自家马车,再不济租辆马车吧……就算空间窄小,至少也不用跟人挤成沙丁鱼罐头,而且还能坐到宿舍大门前。”
顶着大太阳,裹着一身热气走回宿舍的路上,少年顺便陷入深深的自我反省。
直到一年,甚至许多年之后,每当埃德回想起两人初见的那一天,在对这股孽缘感到深痛欲绝之时,都会顺便后悔几秒当初差点把自己热死的愚蠢决定。
每踏出一步,都像踩在棉花糖上一样软绵绵的。大地仿佛被毒辣的艳阳融化了,笔直凌厉的道路软化成颤抖歪曲的面条,色彩分明的图案晕成一团团斑驳模糊的色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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