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上午,胡林带着人去走访新星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想查找一下在那个时间段里租用发生爆炸的办公室的用户。物业公司的人翻出来前年的租用合同,白纸黑字写着华日昌金融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看到这个名字,胡林觉得特别眼熟,他略微想了一下,给一个自己的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很快得到了肯定的回答。看来事情更加有意思了。胡林把相关的合同复印了一下,又赶回了刑警队。
马东上午在胡林的办公室里,没有陪着胡林过去,他自己一个人在那里忙活着什么。胡林回来,喊大家集合,告诉大家这个爆炸案可能比想象的还要复杂,因为在那个时间段,租用那个办公室的是华日昌公司,听到这个名字,有人知道,有人也听说过,可马东不知道,因为这是他回X市之前的事,也算是内部消息了。
胡林向他解释,这个华日昌公司几年前可了不得,是市一家明星企业,资产号称几十亿,公司的老板据说和中央的领导都认识,主要是从事房地产,金融,投资等等,规模很大,光环闪耀,但前年下半年的时候,本市的一位副书记因腐败落马,这家公司很快就受到了牵连,接着又爆出了这家公司资金链断裂的消息,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当时很多人上门要账,还发生了暴力冲突事件。
接着经侦总队就接手了这个案子,很快就查明了这家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行贿等一系列罪名。现在公司的几个主要的头头脑脑都在里面了,案子很复杂,正在调查中,胡林上午给经侦总队的朋友打的电话,证实了这些情况,从目前分析出来的炸弹制造和安放时间来看,离华日昌公司出事的时间并不久远,也许就存在着什么联系,毕竟华日昌的案子涉及到的资金上亿,有些人被骗了几百万上千万,有人恼羞成怒,铤而走险也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案子涉及到华日昌公司,而且有关人员可能是处于在押状态,公司的资料都处于封存状态,胡林需要和上级汇报,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便合作办案。很快手续办了下来,胡林他们可以去看守所对相关人员进行审问,马东由于身份问题,不是太方便,就和其他人一起负责查封的资料的审查工作。但账面方面的资料经侦总队不能提供,胡林他们只能提出具体要求,然后经侦总队方面根据情况和保密程度相应地给予答复。
案发后第三天的上午,胡林带着人来到了X市第一看守所,经侦总队的同事简单地向他介绍了一下案子的进展情况,这个案子比较棘手,虽然主要的人员,比如总经理郑浩雄以及财务总监,两个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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