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白肚皮,示意陆远抚摸它们。
狼和狗最大的区别在于,狼的亲密方式是轻轻地用牙齿咬。
而狗的亲昵方式是用舌头舔。
它们依然是狼,不是狗。
这很好!
意味着它们还能在大自然生存下去。
陆远摸了摸它们的头,喂给了它们一点石榴果。
母狼们吃得很开心。
“就在这里好好地生活吧……我走了。再见!”
然后挥了挥手,转身朝着东边的方向走去。
“嗷呜呜!”有只母狼嚎叫了起来,似乎在质疑,你怎么突然走了,不应该一起晒太阳吗?
你去哪里?
一起躺在大石头上啊。
“嗷呜呜!”更多的狼叫唤了起来。
“我已经长大啦!”陆远转过头,大声道,“就像那两头小熊一样,我要去更遥远的地方,独立生存了。”
他说的很大声。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大声。
狼终究没有人那么聪明,它们只是远远望着……望着……
它们没有跟过来。
它们很快就会遗忘曾经待在这里的人,并适应全新的生活。
最普通的告别就是如此,就是在那普普通通的早晨,阳光明媚,春光灿烂,彼此挥了挥手,没有多说什么,然后命运线永远停留在了昨天,再也不会产生交集。
陆远又绕了个圈子,看了看那一头母熊。
母熊怀孕了,依然在睡觉。
洞口丢着几根光秃秃的玉米芯,苍蝇蚊子到处乱飞。
如果不是陆远主动找它,它根本就懒得过来,毕竟它性子比较野,崇尚自由。
它连什么时候找了公熊,陆远都不太清楚,反正它就是怀孕了。
“那么,也就不告别了,祝你好运,熊大姐。”陆远将半个石榴,丢进了母熊的洞窟中,隐隐听到了它那惊喜的咆哮声。
…
天蝎、王蛇、蜜蜂,没有讨伐的必要,也没有探望的必要了。
陆远在森林中,越走越远,老狼在身后紧紧跟着。
很快,他走出山谷,看不到美达文明的废墟带了。
那数百米高的巨大食人花,高高耸立,枝繁叶茂,穿过丛林,只能望到那最高处。
但半个小时后,连食人花也隐没在了森林中。
“再见啊,食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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