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
保镖至少还不会帮雇主主动做什么事,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保护雇主的安全。但这些人,毫无疑问除了保镖的职责,还承担起雇主的打手的职责。
当然,他们能办到的事,远比那些常见的打手们强悍很多很多倍。
而之所以说他们是被圈养,而不是独立成团,按劳取酬,是因为如果他们依旧处于独立状态,他们即便赚了很多钱,在退休之前,通常也不会如此招摇过市。能让他们招摇过市的地方,他们绝不会在那里接受任何任务。
对于独立状态的一群战争机器来说,低调才是生存之本。
只有被圈养者,才需要为了保证雇主的利益最大化,去展现这些高调乃至招摇的一面。他们是用这样的行为,昭告那些试图跟他们的雇主对抗的人,如果不具备足够的实力,就老老实实夹着尾巴做人,别去招惹他们的雇主。
只是程煜不免又觉得疑点重重,程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具备如此的实力,能启动这样一群不把别人的生死当回事,也不把自己的生死当回事的家伙了。
程煜大致上有了判断,别看之前那四名杀手被他干掉的似乎有些轻松,但那只是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程煜开枪的速度太快了,快到那帮人甚至来不及反应。
而实际上,这些人绝对会比那座小岛上的那些家伙更难缠。
车子回到了小镇上,可程煜却丝毫都没有下车的意思。
“喂,这位不知道姓名,惹了大麻烦的先生,咱们已经回到镇上了,如果我是你,我就会立刻寻找一个不起眼的地方躲起来。那些人再如何嚣张,也总不可能在镇子上进行大肆的搜捕。等到他们查无所获的时候,总有一天会松懈下来的。”
程煜看了看弗拉基米尔,说:“我相信一位在这个镇子上当了十五年警长的人,一定对这里比任何人都要熟悉。除了那条通往其他地区的必经之路,只有这个人,能找出一条没有人知道的途径,让我和我的朋友离开这里。”
“嘿,你这是讹上我了么?用你们中国话叫……碰瓷……嗯,这个词我半个月前才学会,费了我很大的劲才搞清楚这个词的意思。”
程煜笑出了声:“我不是碰瓷,只是既然你有这样的能力,并且你也并不排斥帮我这样的忙,同时你又能因此赚上一大笔,何乐而不为呢?”
弗拉基米尔冷哼了两声,说:“把你们带回镇上我已经是冒了风险的,你们的麻烦太大了,我说过我不想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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