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两世为人以来,这还是第一次面对一头真正的野兽,尽管是一只几乎不能跳不能咬的母狼,但还是让劳伦斯吃了经验不足的亏。
不过过程曲折一些并不重要,反正劳伦斯的最大目的已经达到:通过一场刻意制造出的危机来拉进与路易王储的关系。
方才劳伦斯一行人所遇到的那几只狼,全部是格罗索放出来的,但只有最后那只面对劳伦斯的母狼是特意做了手脚的。
早在今天清晨,劳伦斯向格罗索布置这个任务时,他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只不过当时的劳伦斯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和路易王储一起打猎。
本来在劳伦斯的设想里,这招能用来和某个大贵族拉进关系就足够了,没想到最后钓起来了路易王储这条大鱼。
“不过我也挺佩服你的。”
劳伦斯揉着发疼的胳膊,随口说道:
“竟然真的能在这里抓到一窝狼,我还以为都被护林人捕杀完了呢。”
“嗨,这算个啥,你也不想想。”
格罗索不在意地摆手说道:
“这块林场里面遍地都是鹿啊兔子啊獐子啊什么的,外面的狼肯定是想尽办法钻进来,哪怕护林人杀的再勤,也肯定能在林场边缘找到它们的。”
“你还挺有生态学天赋的。”劳伦斯轻笑着随口说道。
“啥?生态学?什么玩意,可别让我去读书啊。”格罗索皱着眉头,如临大敌地说道。
劳伦斯笑了笑,但也懒得和格罗索解释,随即将格罗索午后派人送给自己的那一串牙齿和毛皮掏了出来,询问道:
“对了,这东西又是什么?”
格罗索瞥了一眼劳伦斯手里的东西,随口说道:
“没啥,小狼崽子的牙齿和剥下来的皮。你把这玩意儿带在身上,那头母狼闻到味,就会发了疯一样攻击你,对其他人就没啥威胁了。”
“原来如此...”
劳伦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难怪那只母狼受了那么重的伤也没有逃走,看来是在自己身上嗅到了它孩子的味道,这种母性的保护欲和复仇欲是刻在生物骨子里的。
格罗索起身走到窗边,看了一眼楼下城堡大门前的广场,聚集在那里的贵族们还没有散去,因为路易王储仍然在大门前对着众人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刚刚在树林里的遭遇。
不管怎么说,路易王储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也想着在众人面前出出风头,毕竟他刚刚英勇地和劳伦斯一起亲手宰杀了一头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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