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他摇了摇头,驱散了散乱的思绪,有的时候想太多也只是自寻烦恼,无论如何,从现在开始,他以后就再也不用靠双腿奔赴战场了。
千窃则拿走了另一本技能书,他觉得盗贼们用的小匕首,攻击力实在是太低了,换成弯刀或许会更好一些。
按照他所说的,他虽然喜欢盗贼的老本行,也就是潜行、盗窃和暗杀。
但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更想来一次心目中完美的潜入:比如说,先杀光所有的敌人,然后再进行其他工作!
“好了,李维,接下来才是真正的重头戏,我们这个任务的成败就在此一举了!”
“我知道了,千窃,让大家恢复一下,然后以最完美的姿态去面对敌人吧。”
李维的视线逐渐越过低矮的山丘,落到远处那个模糊的营地,不知道那里又会有多少强敌在等着自己几人呢?
千窃用力的点点头:“我知道了,李维,这次还真是多谢你了。”
李维摆了摆手,示意对方无需再客套了,这样客套下去,自己还真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自己最开始是用话术欺骗了对方,硬生生的插进这个任务来的。
千窃却不知道他所想,只是洒然一笑,决定以后有机会再反过来帮对方一把就行了,反正日子还长着呢。
在经过简单的休整之后,他们再次出发,这次他们的目标是混沌矮人的营地。
李维也跨上了坐骑狼,一开始他感觉很新奇,可是很快他就感觉非常的舒服。
因为坐骑狼行走之间总是一颠一颠的,它的后背既窄又瘦,咯得他屁股疼,又没鞍具,稍微快走几步,颠得他蛋也跟着一起疼。
而且因为没缰绳,为了避免被颠下去,他只能死死的揪着对方的长毛,只不过走了几百米,他都快把对方背部某块儿区域给薅秃了。
难怪唐娜不肯要它,这玩意真不是适合当坐骑,至少不适合自己。
别说没有骑乘施法技能了,就算是有,他恐怕也根本没有任何精力去做其他事情,亏得那些大地精还能骑着它们作战。
所以到了后来,他索性直接跳了下来,还是别受这个罪了。
而且他似乎能够看得出来,坐骑狼也明显松了一大口气。
一看他的模样,旁边的唐娜不由得轻笑起来,甚至还十分坏心眼的询问一下他骑乘的感受。
李维不由得咧了咧嘴:“总而言之,就是两个字-‘遭罪’,大多数人类只骑马可不是没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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