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辩听后,心中一时五味杂陈。
他分明记得,溺婴——不论男女都是违背汉律的罪行。
魏延在这个时候终于还是忍不住插嘴道:“郎君,生子不举在乡里之间,一般民不举官不究。且有些人家,三年生俩,是真的养不活……”
刘辩一时有些沉默。
他可以安慰自己,这些本就是封建时代的顽疾,是早就出现了的问题,他的出现已经让这个问题好转了。
但他做的还不够好,还没到他放松警惕的时候。
如果说去年年底去开封县时他亲眼看见了老弱为了生计奔劳,那么今日,他并非亲眼所见,只是有所耳闻,所受到的冲击力丝毫不逊于去年年底。
国策除了尊老,还需要爱幼。
义阳一行后,刘辩当即召集行在的群臣,直接发布诏书,要求各县设立慈幼院,收养弃婴。并下诏:“生子女难养者,准无子之人抱为己子,不得作奴视之,或交慈幼院,溺者罪之不赦!”
有些事,必须要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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