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头,还好,没发热。“格格,哪里不舒服吗?”
“没。”槿玺摇摇头,在末儿的搀扶下从床上爬起来,七手八脚地整整有些凌乱的衣衫,“走吧,别让哥哥等得不耐烦了。”齐琛的不耐烦会体现在二话不说直接冲上二楼,拎着她就往楼下冲。她可不想人肉沙包似的被人拎着走。
“格格……若是不舒服就别出去了。”末儿忍不住担心地提议道。若是受了寒,吃苦头的又是主子。那治疗风寒的药苦得不像话。
“我很好啊。”槿玺挥挥小胳膊,笑着示意,“瞧,要说我的身体壮得像头小牛都不为过。”
末儿被槿玺这样的比喻给逗笑了,小心地从悬衣架上取下那件屡次穿屡次都要被格格唾弃为粽叶壳的斗篷,细心地披上主子的肩。
倒不是因为难看。相反,从”金缕衣”绣工坊出来的衣物,单用漂亮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它,还觉得辱没了它。只是,许是格格个子小,量体裁衣的时候,福晋又说要略略做大一些,生怕格格身子窜得快,届时做好后穿不了几次就太浪费了。
委实是”金缕衣”里的衣物贵得要命,一件五岁娃儿的斗篷,就要价五两银子,这要搁在其他制衣铺,都可以做上三五套不止了。可格格居然还觉得不甚满意。嘴里直嚷嚷着“金缕衣”是个抢钱铺。
“怎么?你家格格漂亮地让你傻眼了?!”槿玺好笑地拍拍小丫鬟的脸颊,促狭地说道。
“格格是很漂亮呀。穿上这件斗篷,就更迷人了。”末儿经过这小半年来的接触,早就习惯了主子调皮时对她的捉弄,渐渐也放下初时的惊愕与局促,偶尔也会主动地调皮回来。
毕竟也才九岁,尚未真正定性的时候。很容易就被槿玺带回她原本活泼开朗的性子,除了偶尔还是会固执死板一把。
“迷人?末儿,你眼前的主子我,真的只有五岁吗?莫不是其实已经及笈可以嫁人了?”槿玺笑着眨眨眼,果然,小丫头的死板一面冒出来了。
“格格——女孩子不可以说这些的……这些话,太……太惊世骇俗了。”末儿一听,吓得连忙捂住自家主子的小嘴,习惯性地四下探看,生怕被旁人偷听了去。
“哪些话?迷人?及笈?还是——可以嫁人呀?”哈哈,小丫头真当可爱。振臂高喊几句”我要嫁人”之类的话,就被归类到惊世骇俗的范畴。啧啧,这要是被她得知,她的主子已经抱定独身、此生不嫁的决心,岂不是要被她以用看“怪物”的眼光打量自己,并积极找大夫来给自己做周身检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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