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第一种是布告,按照“都”为单位,在本都的市集和村落里广泛张贴。以户主为单位,每户实有田地多少,折合“标准亩”多少,属于哪个档次,应缴多少,减免多少,减免条件为何,都一一开列的布告上――此所谓“公示”。凡有异议的,可以到税务局去申诉。
第二种被称为“形势户”通知单。是由专人送上门的。对象是占有土地超过五百亩的大户。由于是有钱人,大税户,所以享受有专门的通知单。内容项目和布告是一样的。不过每份形势户的通知单都必须有接收人盖章画押的回执。
刘翔规定:超过45天以上还是因为无人签收而不能送达的,视为该户非“形势户”,登记土地全部没收。在这一强势规定之下,形势户通知单送达率没过半个月就百分之百了。(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PS:
形势户是宋代税赋制度中的一个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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