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离开后的第二天就失踪了。”
这个答案有些出乎约翰的意料:“史崔奇来过印第安营地,大概是18日深夜的时候,之后她没回来吗?”
“没有,不过她留下了这个。”米勒从衣兜里摸出一张纸条递给约翰——致J·K:不管你要做什么,停下来,给我几天时间。“我在炖汤锅里发现了它,无疑是史崔奇的字迹,这明显是留给你的,我感觉有些蹊跷。”
约翰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不是史崔奇的作风,更不像一个头脑清醒的人会做的事,“也许她有自己的理由。”
“城里人总有一些我们琢磨不透的东西,但我更倾向于紧张的生活让她吃不消,仅仅需要放松一下,就像你一样。”
约翰有些尴尬地挠挠后脑勺:“我的确休息了几天,养足精力回到营地,现在却让我啥事不干,不讨个说法心里过不去。”
“别那么直来直去,我的兄弟。”米勒拍了拍约翰的肩膀,眼里放射出令人心安的光芒,“去做你想做的事,我相信曼斯达夫人会包容的。”
约翰回到自己的床铺,把熊皮挎包取了下来,肩带勒得他肩膀和脊背一阵发麻,他想起了皮包里的草药,也许有治疗皮肤瘙痒的办法,他提起皮包的一角,打算将里面的物件抖出来,却听到砰的一声。
那台彩色相机在他眼前裂成两半,玻璃镜头脱落下来,在阳光下碎成一堆刺眼的渣子。机箱也没逃脱损坏的命运,一张张精美的照片从里面滑落出来,其中还有一张尚未冲洗的底片,上面的一小行字体吸引了他的注意。
佰兰顿林憩小屋——史蒂夫·欧文森的摄影之家。
约翰认得这个地名,以前寄居在舒佩尔庄园的时候他去过那附近购买零碎的日用品,它在翡翠牧场所在的街上,是佰兰顿一家管理的居室之一。低廉的房租和风趣的房东太太吸引着在牧场打工的单身汉投宿,难道说摄影师也住在那里?
百闻不如一见,约翰拿出地图规划好行程,正当他骑上马准备起程的时候,却看到威廉·金森扶着腰走过来。
“先生,这几天我的腰痛减轻了不少,反而有点怀念跟着运动队东窜西跑的日子。如果没耽搁你的话,请带上我这条可怜虫。”
“不是什么大事,你坐上来吧。”约翰往后铺了一层坐垫。
临近翡翠牧场的时候,马屁股上的男人表现得很不自在,约翰以为他腰痛犯了也没在意。当他们走到街尽头的“林憩小屋”时,威廉·金森跳下马溜到一边,把脸埋进旁边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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