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长远的高明之举。
其实这件事情的关键便在于“独家”二字。
陈家参与拿钱修路,事后并不从中分润,在其他九家看起来,这自然是好事,少一个人分润,自己便能够多分一些。然而陈哲要求只有自己家的车队可以免费通行这段路面,实际上是垄断了这条路的独家运输权,这个“只有”是要求除了陈家马车之外的所有商家车队只要过路都必须交钱,即便其他九家也不例外。当然。比较起未来商业繁忙之时的收益来,这点路钱可以忽略不计,但是那九家商户缺漏算了一条---商人逐利地天性。
一旦这条路通行开始收费,就意味着那些运送货物的车队将要多支出一笔费用。越是车辆众多的大商家,这笔费用越是可观。
这种情况必然会导致一些商家因为成本问题将货物运送至金城县之后不再自己承运,而是将货物的运输转包给在这条道路上拥有免税通行权的陈家车队,如此一来,陈家未来将垄断这条五十多里硬质路面上的运输权,而那九家商户则会因为独自通行的商家越来越少而收入越来越少,钱都被陈家赚去了。
而且这仅仅是小头,商家的交易是点对点的。谁接触的商业伙伴越多谁地商业贸易额就越大。这是一个基本的算术问题。一般的商户寻找卖家或者买家都不是很容易,特别是大宗货物。尤其如此,其中也因而蕴含了极高的商业风险。但是陈家因为拥有独家运输垄断,各种各样的商队和商户都会主动找上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他们可以自由地单方面选择卖家和买家。
这个时代的商业运输风险较高,更多的商户为了降低风险都会尽可能缩短货物在自己手中周转的时间,而陈家则为他们提供了这种机会和方便。
可想而知,未来的局面,是外来的商户挤破头也要将自己地货卖给陈家,而延州州城的零售商则绝大多数只能从陈家手中购买货物……
表面看只是对一条五十里长的路面运输权的垄断,实际上却是对整个州治贸易权地垄断,这个陈哲,下手不可谓不黑。
好在李彬和秦固虽然暂时还想不明白这一点,但是多年的治政经验让他们对放权于商这件事情有着本能的反感和警惕,尽管眼前的诱惑实实在在,在没有和李文革通气之前,他们不愿意轻易做出决断。
在他们看来,最早倡议修筑硬质路面的李文革,无疑是对这种利弊最为了解清楚的人了。
尽管有时候秦固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是事实就是,他这个为官数载读书逾车的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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