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每个人都擅长骗人,尤其是骗自己。
灰夹克脱下了皮夹克,打扮成浓妆艳抹的女人,再度来到锦悦的家里,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锦悦在厨房忙活,编造着自己为什么要不顾锦悦的告诫,又跑来别墅的谎话。
什么情况紧急,事件错综复杂,电话里不好讲清楚之类的都是骗人的,他只是想见锦悦了,就这么简单。也存着想和锦悦作对的心思,就像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不顾大人的劝谏一意孤行地重蹈覆辙,想要引起对方的关注。
想要成为一对,就要先作对,这作对里全是不可明说的爱意。以前在学生时代,他就是这么和锦悦走到一起的,每次看到锦悦气呼呼地撅起嘴,他就很开心,因为这才是真实的锦悦,生气的锦悦最可爱。
有人说,人在说谎的时候,眼神会飘忽不定,他却是没有这样的漏洞。锦悦是说谎话的高手,这些年他陪在锦悦的身边,学到了不少技巧。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先骗过自己。直直地看向锦悦,神色严肃地说清原由,就如同他真的是这样想的一般,紧接着将这一天的经历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
三分假七分真,一个完美的谎话就诞生了。
锦悦手上的动作慢慢迟钝了下来,沉思片刻,朱唇轻启,“这样看来那个出租车司机并不知道你的袋子里装的是什么,唯一可能知情的就是拿错袋子的那两个人.....现在我们的袋子应该还在那两个人手里,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肯定是要找找看的,但多半是找不到了,这会儿他们很可能已经不在A市.....那两个人就是土贼,不知道在哪里偷的珠宝,还是一堆假货,现在拿了钱,绝对跑了.....其实,拿不拿回那袋东西也无所谓,被他们拿走更好,做贼心虚,他们是不可能报警的。相当于分散地扔掉了,警察就算发现那两袋,找不到剩下的,终究是白忙活....”
“不能大意!”锦悦皱起眉头,“王超,我现在每一天过得都是如履薄冰,一点差错都不敢有.....还是要想办法找到那两个人,让他们永远闭上嘴巴才最安全....”
浓妆艳抹的王超无所谓地耸耸肩,干脆地应了一声“好”,但凡是锦悦吩咐他的事情,他都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哪怕是让他去死。
王超痴痴地看着锦悦,就像看着一件橱窗里的艺术品,看得到,却得不到。他一直很怀念过往的那些岁月,如果能敲碎那层积满灰尘,肮脏不堪的玻璃,他便可以牵着锦悦的手走回那段消逝的时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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